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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税务局失信案例

发布时间: 2021-01-29    来源:

九江中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是码头税务分局管辖内一家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其成立于2015年6月,主营业务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城乡市容管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文艺创作,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零配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图文设计制作,物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该纳税人在所属期为2017年2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和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均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

该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后,无法正常开票报税,其业务经营无法开展,于2020年7月到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解除非正常户认定。码头税务分局在第一时间核实该纳税人的违法行为,对于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进行了简易处罚审查,每个所属期罚没收入1元,纳税人于2020年7月21日按规定缴纳了该罚没收入;因纳税人认定了非正常户,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了一般程序处罚审查,下发了处罚告知书,做出了罚款2100元的处罚决定,纳税人于2020年7月27日按规定缴纳了该罚款金额。

纳税人表示,做生意最重要的是信誉,因为没有按时申报而带来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影响了企业信用,为自己带来了诸多不便,今后一定会牢记此次教训,按时申报按时缴税,诚信经营,依法纳税,重新赢回自己的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