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安”联动执行,异地成功扣押八辆半挂车
“喂,刘法官,我看到被执行人的车辆在这里,请求出警扣押”,一通申请执行人的来电开启了执行法官一场奔赴外省异地扣押车辆之旅。
刘某、叶某、冯某、柯某甲、柯某乙等人分别与申请执行人某汽车公司签订车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依据合同约定,由申请执行人履行出资义务、被执行人刘某、叶某、冯某、柯某甲、柯某乙等人各自使用相对应的车辆并支付相应的租金及相关费用,被执行人柯某为上述被执行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车辆均已办理抵押登记。因六位被执行人均未按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起诉,案件经审理达成调解后又未按调解协议履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五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标的为277万余元。
系列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柯某希望给予一定期限让其车队用接业务的所得来偿还车辆拖欠的租金。在执行法官的多次组织协商下,申请执行人同意给予被执行人3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已至,各被执行人仍无还款计划,在知晓车辆停放地后申请执行人便紧急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出警将涉案车辆扣押。
执行法官出警到达车辆停放地后,因在场人员较多又因车辆有维修费用等尚未支付,协商劝解后仍无法化解矛盾。执行法官鉴于现状且出于安全考虑,及时与湖北省浠水县公安局取得联系,在当地警方的协调联动下,最终将涉案的八辆半挂车成功扣押并运往指定地点停放,后续将依法启动司法拍卖处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