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全市货运车辆篷布覆盖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
2020-05-19
来源:
5月14日,瑞昌市召开全市货运车辆篷布覆盖整改部署会暨治超治限执法人员培训会,部署全市货运车辆篷布覆盖整治工作。
会议对货运车辆篷布高度、破损更换、高挡板、尾部固定装置作了明确要求并提出具体整改限期。其中,货运车辆设置的电动篷布的总高度不得高于45cm。矿山运输车辆整改期限为5月15日-6月15日,其他货运车辆整改期限为5月15日-7月15日,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不得从事货物运输工作。
今年来,为切实改变我市货运车辆篷布拱棚过高、覆盖不严实、篷布破损等现象,遏制车辆运输过程中泼洒、渗漏、扬尘等造成环境污染现象的发生,市交通运输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以督促整改为主、查扣处罚为辅,加大对全市超限超载车辆的排查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城乡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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