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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加大野生动物非法养殖查处力度

发布时间: 2020-07-15    来源:

    7月14日,桂林街道东关村非法养殖户在市林业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将非法养殖的11只豪猪在龙口源省级森林公园放生野外。

    近日,市林业局陆续接到群众举报,在桂林街道裕丰村、东关村发现疑似无证养殖野生动物。接到举报后,市林业局立即组织野保站、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并联合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前往实地调查。调查发现,该地有两家农户无证养殖豪猪,数量共计63只,工作人员立即下达了扣押野生动物通知书,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并要求养殖人员按照规定对非法养殖的豪猪放生野外。两农户均对违法养殖豪猪行为供认不讳,并承诺尽快将非法养殖的豪猪放生。

    据悉,桂林裕丰村非法养殖的豪猪已于7月13日放生,加上本次放生的11只,查处的非法养殖63只豪猪已全部回归野外。

    豪猪,是一种大型啮齿动物,身体的前半部分是深褐色至黑色,背部、臀部和尾部都生有粗而直的黑棕色和白色相间纺捶形棘刺,这些刺中间是空的,由体毛特化而成,容易脱落,有的尖端还生有倒向的钩子,像一根根利箭,非常坚硬而锐利,是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规定,属禁养禁售禁食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