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多举措助力“六稳”“六保”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经济健康发展面临巨大挑战。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我局认真贯彻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省生态环境厅推行的20条举措,积极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严惩重罚。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瑞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推进审批提质提速。一是落实“只跑一次”要求。严格落实“放管服”和“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做到申请、受理、审批、发证集中办理,切实做到“只跑一次”。二是推行环评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我局印发《瑞昌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落户瑞昌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园区内LED行业(不含喷涂、喷漆等工艺),码头工业城园区内家具制造、LED相关行业,试行为期一年的环评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对符合条件要求且自愿参加试点的建设项目,我局不开展评估、审查,两个工作日内出具环评拟批复。建设单位须在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环评报批文件,我局将根据审批程序受理,出具正式批文。
二、加强中介超市管理。一是全面放开生态环境领域环评、验收、监测等事项的市场准入,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企业,在我局备案后都可入驻中介超市。二是加强对入驻中介超市企业的管理,不定期抽查企业相关报告编制质量,对编制报告弄虚作假、质量低下的企业,将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三、兑现环境信用奖惩。一是建立企业环保红黄牌制度,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分别给予环保红牌或黄牌警示,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二是大力扶持环境守法企业,在申请贷款、评先评优、产品认证等方面给予支持,对环境违法企业进行限制,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联合奖惩大格局。
四、规范环境执法行为。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助力“六稳”“六保”。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主动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模式,依托“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国发平台)和“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省平台),对复工复产的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非现场检查,指导企业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帮助企业开展环境隐患排查,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尽量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
五、主动落实惠企政策。一是建立服务企业接待日制度。从4月起,我局将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三定为“服务企业接待日”,安排局班子成员和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现场接受企业咨询,协调解决问题困难,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上半年开展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4次,接待企业15家,接待人数30人,受理问题15个,现场解决15个,收集意见9条。二是开辟疫情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切实做好我省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赣环办〔2020〕4号)精神,对属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类建设项目,我局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分别采取豁免审批、承诺制审批等方式,加快环评审批进度,推进项目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