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市监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近期,瑞昌市市监局对56家餐饮单位进行餐饮食品抽检,共抽取255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2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为啶虫脒、腐霉利、二氧化硫残留量、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使用问题。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1.瑞昌市金客大酒店销售的芹菜,检出的克百威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监测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GB2763-2019)的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江西俏西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瑞昌分公司销售的白菜(上海青),检出的啶虫脒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监测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GB2763-2019)的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江西俏西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瑞昌分公司销售的芹菜,检出的甲拌磷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监测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GB2763-2019)的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瑞昌市佰事特大酒店销售的白菜(上海青),检出的毒死蜱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监测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GB2763-2019)的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瑞昌市学梓家园大酒店销售的韭菜,检出的腐霉利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监测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GB2763-2019)的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瑞昌市学梓家园大酒店销售的白菜,检出的啶虫脒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监测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GB2763-2019)的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瑞昌市千喜大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检出的腐霉利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监测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GB2763-2019)的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二氧化硫超标的问题
1.江西铂霏特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黄辣椒壳,检出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瑞昌市再回楼大酒店销售的辣椒壳,检出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瑞昌市安定湖大酒店销售的辣椒面,检出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瑞昌市柴米油盐饭店销售的辣椒面,检出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江西俏西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瑞昌分公司销售的干黄辣椒壳,检出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