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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 2021-03-24    来源:

3月15日上午,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由中共瑞昌市委宣传部、瑞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主办的瑞昌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市立信广场隆重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桂珠,市政协副主席王能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再新出席活动。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郝震林主持活动。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获得“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的负责同志和参与咨询活动的部分企业和单位共计400余人参加活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再新致辞:2020年,我们围绕“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创新运用“解纷网络全覆盖、内外多元能对接、分调裁审有成效”的新模式,打造消费纠纷一站式司法联合调解中心,受理咨询134起、投诉844起、举报457起、建议1起、表扬2起、其他部门交办13起,办结率98%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6.81万元。瑞昌消费维权工作得到省局高度肯定并在全省作经验交流发言。2021年,我们将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年主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推进协同共治,筑牢消费安全社会基础。二是突出重点领域,筑牢消费安全法治基础。三是提升维权效能,筑牢消费安全救济基础。四是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消费安全市场基础。

市政协副主席王能志同志宣读《关于授予瑞昌市立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124家单位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称号的决定》。

对获得“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单位授牌。

获得“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负责人代表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桂珠同志讲话:2021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要紧紧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全力关注消费民生,服务和谐发展,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凝聚社会力量,推进协同共治。二是创新维权机制,全面履行职责。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提升维权效能。四是强化消费教育,倡导理性消费。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大家积极主动参与到2021年“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各项活动中去,着力破解当前侵害消费者权益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桂珠同志宣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开幕。

活动主办方还协调组织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烟草公司等单位在活动现场设立投诉咨询区,开展消费维权咨询服务活动。同时,动员我市国发天然气、邮政集团、优壹朵等公共服务企业、食品等共10余家企业设立展示区,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宣传咨询和展销服务。活动现场设立消费维权图片展板21个、真伪产品鉴别台6个、现场散发宣传单3千余份,出动宣传车辆4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3起、咨询189人/次。

活动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行动,共销毁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白酒、奶粉、儿童用品、家居电器等共计32157余箱(袋、个、批次),货值17.858万元,有力震慑违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王俊峰 王笔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