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法院:多元调解巧化纠纷暖民心
多元调解+线下签字
瑞昌市法院一案解双忧
本报讯(刘福山 九江报业融媒记者赵岑雨)近日,瑞昌市人民法院经多元调解平台与原告陈某代理律师在线调解及线下签字,至此,陈某被拖欠多年的工程款结清了,也消除案件中可能存在的隐患,一案解双忧。
2013年,陈某在蔡某处承接工程,经结算,工程款总额为40万元,蔡某支付部分款项后,尚欠陈某工程款10万元。经催讨,2020年底,蔡某支付1000余元后,未再支付剩余款项。陈某于2021年3月初诉至瑞昌市法院,请求判令蔡某支付工程款98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承办法官在与蔡某取得联系后,蔡某称其在瑞昌市承接的某工程只结到部分工程款,没钱结清陈某的工程款。
因陈某和蔡某均在外省,经承办法官多次电话沟通,双方分别委托律师,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蔡某支付65000元,签订协议当日付清。
3月22日,承办法官通过多元调解平台与陈某代理律师单独连线进行调解。在发起调解笔录签字的过程中,陈某提出由其代理律师代为接收案款。虽然是特别授权,但授权委托书中并未明确代收案款权限。为避免原、被告之间再生纠纷,承办法官向陈某提出建议,由其律师下载调解协议后,再补充一份可代为收取案款的授权委托书,将协议寄至瑞昌法院,进行线下签字。
3月23日,陈某到代理律师处补充一份授权委托书并由律师拍照发给承办法官,快递至瑞昌市法院。3月24日,承办法官收到线下签字的协议及相应授权委托书后,由欠蔡某工程款的瑞昌某公司把65000元转交给被告代理律师,被告代理律师当即将该款转交给原告代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