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法院:巧化纠纷解决车位之争
发布时间: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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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周海弟 九江报业融媒记者吕莹)4月8日,解某来到瑞昌市人民法院赠送“真心为民办事,倾心替民解忧”的锦旗。一场闹了近两年的车位之争,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原告解某2017年10月在瑞昌市安定湖某小区购买期房,之后又购买该小区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合同中约定解某有优先选择车位的权利,选车位时间以开发商短信通知为准。解某装修入住该小区后,却没有收到短信通知。得知大部分车位已经登记分配后,解某非常生气。可开发商却说已经通知到所有客户,解某自己不来选便是放弃优先选择权。为此,解某开始自己的维权之路。双方矛盾步步升级,2021年1月解某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后,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调解,到售楼部核实车位的分配登记情况,逐一核对车位交付合同。经过核查,查明该小区还有三个预留车位还没有交费。承办法官随即到地下车库实地查看,发现其中一个车位非常适合原告,经再次解释、劝导,开发商最终同意将预留的车位给解某使用,双方当场签订车位交付协议。签下调解书后,解某高兴得向法院赠送锦旗,这才发生了文前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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