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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诉求无望!瑞昌法院联动执行债权复得

发布时间: 2021-04-28    来源:

九江新闻网讯(九江报业融媒记者 谢雯)“我为群众办实事”不能是一句空话,也不能停留在纸面上。为了竭力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在司法诉求中的痛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增强诉求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425日,瑞昌市人民法院通过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仅用一个月时间就顺利为三名债权人挽回一笔拖欠了十五年之久的案款。

我们三人申请执行瑞昌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债权转移纠纷案件法院2006年就立案了,现在被执行人已改制,请问这个债权还执行吗......如果能恢复执行,请问我们什么时候能拿到钱.....”今年325日,瑞昌市人民法院一楼执行事务中心内,申请执行人任某宝、雷某金、雷某洪带着种种疑惑一边向负责接待办理终结本次案件的工作人员详细咨询着执行的相关问题,一边又苦涩地诉说着自己多年来奔波在维权路上的艰辛和苦衷。

案情追索到20063月份,被告瑞昌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因未主动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任某宝、雷某金、雷某洪逐到瑞昌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款15.85万元。在执行中,被执行人仅履行3万元后就因经营不善关门倒闭了,余款12.85万元又因被执行人单位改制等原因一直未得到有效执行,故案件搁浅至今。

接到三位申请执行人的诉求后,该院按照信访和执行案件管理流程规定立即启动了执行程序。根据当前的案情及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在认真研判后,第一时间就深入到财政、工信、国有(集体)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等职能部门了解被执行人改制情况,并将本案的执行信息及当下的打算向他们进行了通报与沟通。在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顺利调取了接管单位关于被执行人债权债务的处置文件。

为了尽快解决申请执行人的诉求,早日化解他们维权的苦衷。取得充分执行线索后,办案人员随即制作了相关法律文书向协助部门进行了送达,还与协助部门建立了通讯联系,随时方便信息沟通,确保案件得到有效执行。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和协助部门的大力支持,没出一个月,三位申请执行人就如数地领取了自己应有的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