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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应急管理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1-04-12    来源:

瑞昌市应急管理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要点

根据《瑞昌市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年度工作安排,特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

1.完善安全生产“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红黑名单”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异议处理、修复、信息公布、移除及标准等。

2.建立相关制度。制定出台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安全生产信用报告和公示制度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审核机制。

二、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3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归集覆盖范围将日常检查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联合惩戒信息、红黑名单信息及企业荣誉信息等纳入信息归集范围。 

4.拓展信用信息归集渠道。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准确采集各对口监管生产经营单位信用信息,并自行通过各信用信息平台上报

5.提高信用信息归集数据数量和质量。各业务科室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数量不低于人均10条,全信用信息平台数据重错率降到5%以下。

6.加强信用信息公示。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双公示”信息全量向“信用江西及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网站推送,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加强政务公开,主动公示生产安全领域信用信息。

三、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建设

7.加强对信用事件的管控。各业务科室要围绕违法建设、违规生产经营和生产安全事故等问题,开展违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安全生产领域不良信用事件数量。

8.开展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价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安全生产“黑名单”和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加强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9.全面推进信用承诺工作。制定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承诺工作机制,全面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承诺制度,承诺事项对外公示;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中践行承诺,对违反承诺的行为采取严格行政制裁措施。

四、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10.加大守信激励力度。加强对诚信企业和个人的激励,对诚实守信者出台“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简化程序等便利措施,依法在年检、行政许可等方面给予守信主体相关政策倾斜

11.强化失信惩戒力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在行政许可、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结合监管对象的失信类别和程度,对失信者进行相应惩戒或限制措施。

五、开展诚信教育和宣传

12.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和宣传报道力度。积极扩大诚信宣传覆盖面,开展信用进企业活动,提高信用体系建设知晓率。

13.加大信用教育培训。开展信用业务培训,年开展对 “黑名单”企业法人代表进行信用修复培训,引导企业通过信用修复减轻失信行为对生产经营的不良影响。

六、加强组织领导及信用推进机制

14.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健全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机构,落实各业务科室、各分管领导、主办科室和联络人员和职责,形成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反应及时的常态化、高效率信用体系工作队伍。

15.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络员、信息员制度、协调会制度,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培训工作机制,坚持红黑榜发布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