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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有温度,诉讼有速度

发布时间: 2022-07-14    来源:

近日,瑞昌某炒货店老板因某超市未结清货款,诉至瑞昌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欠款2000余元。

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接到诉状,仔细地询问了案件的相关情况后,得知证据充分、事实清楚,且被告在本地,便于沟通、调解工作,于是并没有马上立案,而是征求原告的意见,立即将案卷材料流转到速裁审判法官手中。

法官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前后在电话中进行了多次调解。被告表示受疫情影响,今年经营状况不景气,也没有与原告对账,导致该案货款迟迟未付。法官首先对被告现状表示理解,但同时也对被告讲明法律,释明法理,希望被告能换位思考。被告也积极配合,表示愿意调解。

在法官与原告沟通后,原告将票据带至被告超市,被告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该案货款,原告撤诉,事情得以解决。

(法院 邓慧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