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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持续开展“绿盾”行动,全面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

发布时间: 2023-03-02    来源:

近年来,市林业局坚持以“绿盾”行动为抓手,紧密依托林长制平台,常态化开展监督管理,为推动绿色发展筑实筑牢了生态安全屏障。

为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市林业局根据辖区内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实际,分年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要点。成立了“绿盾”行动自然保护地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班子按照分工,实行责任到人、包干到点,为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以林长制为平台,及时修订了护林员管理办法、林长制考核办法等制度,完善各地林长、护林员、监管员自然保护地的资源管护职责。不断优化自然保护地监督机制,将“绿盾”专项行动及相关问题整改工作一并纳入市级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为全方位提升“绿盾”专项行动质效注入了强大动力。

积极宣传良性发展。2017年以来,我市没有发生自然保护地内采矿(石)、采砂,非法建设码头、开办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线、侵占湿地以及核心区和缓冲区内旅游开发和水电开发等违法违规问题。五年来,结合每年的“植树节” “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该局通过悬挂条幅、印发宣传册、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全方面开展宣传,定期开展“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等专题活动,有效提升了自然保护地社会关注度,为进一步加强监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多措并举实时监督。将辖区内2处省级森林公园、1处省级湿地公园、1处省级风景名胜区和1处省级自然保护区作为“绿盾”工作重点,依托护林员、湿地候鸟监管员两支队伍,定期开展巡护检查。结合长江经济带审计、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媒体曝光以及卫星遥感影像,对自然保护地内的资源保护情况常态化开展监督。

不断织紧织牢“保护网”,定期组织林业、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打击影响自然保护地的环境违法行为,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凝聚合力。

(桂训军 汪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