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
为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期,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工作。
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结合市场监管职能,成立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方案,明确整治对象、整治重点,将各项任务细分到各部门,确保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集中宣讲,提升意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并督促签订《摩托车、电动车文明交通承诺书》,以身作则、以点带面,养成文明行车的好习惯。
行业约谈,强化责任。召集摩托车、电动车、快递、外卖等行业主体负责人,集中学习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营主体在销售摩托车电动车时必须配齐安全头盔,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摩托车电动车;督促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安全文明骑行。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干部职工到各经营场所宣传相关规定要求,引导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坚决抵制交通陋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利用沿街商户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助力营造安全通畅、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市监局 夏雪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