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供销社开展宣传《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活动
发布时间:
2023-12-01
来源: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失信行为修复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要求精神,提高干部职工、居民的诚信意识,共建美好信用社会,瑞昌市供销社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进行组织学习宣传活动。
(一)利用了微信群群发《失信行为修复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相关内容,积极向干部职工、群众普及《失信行为修复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相关信用法规及信用知识,多角度传播诚信文化,提高公民诚信意识。
(二)供销社机关办公楼大门头显示屏循环播放《失信行为修复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及信用宣传标语。
(三)在办公楼宣传栏张贴了《失信行为修复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相关内容。
(四)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在荆林街社区拉横幅组织现场发放宣传单进行宣传群众学习。
通过一系列学习活动,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对《失信行为修复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有了系统概念认识,也塑造了诚信思想观念,营造“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美好信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