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民政局组织学习《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
发布时间: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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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要求精神,瑞昌市民政局于近日组织单位干部人员学习《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
会上,大家学习了《管理办法》总则、信用信息修复主要方式、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修复、信用信息修复协同联动、信用信息修复监督管理与诚信教育、附则等7章共计33条内容。大家都认真吸收学习内容,并在现场进行探讨交流,对《失信行为修复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有了系统概念认识。(瑞昌市民政局 王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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