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02    来源: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从最困难的群体帮起、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切实增强抓落实能力、改革创新能力、攻坚克难能力、专业化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聚焦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各类服务对象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时间安排

2021年4月-12月

三、活动内容

要立足实际,组织和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从身边具体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认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要求,通过下沉基层志愿服务、领导干部走访困难群众、优化窗口服务等形式,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市场监管干部的良好风貌。同时结合市场监管业务工作,在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营商环境、品牌建设以及消保维权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为瑞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攻坚力度、帮扶力量、投入保障、攻坚举措“四个不减”要求。选送致富信息,送技能技术,增强致富信心,确保稳定增收保质,防止脱贫后返贫。(责任部门:各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股室)

(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强化监测预警机制,大力推广应用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严格落实食品追溯主体责任,逐步实现生产、经营、贮存、销售的冷链食品全链条追溯。(责任部门:相关业务股室、各分局)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紧扣“六稳”“六保”总体目标,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的要求,全力服务好项目建设。推进“一链办理”18个事项、“跨省通办”18个事项梳理整合及开展,提升行政许可效能。将办事“群众跑”转变为办事“信息跑”,受理时一次告知,受理后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统一发证”。大力推广全程电子化业务的办理流程,企业登记、变更、注销业务实现无纸化和不见面办结,推广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运用。(责任部门:相关业务股室、各分局)

(四)实施质量品牌创建。开展“质量体系满园”行动,针对LED、木业家居等主导产业,加强管理体系认证指导力度。统筹做好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积极推荐企业参加九江市市长质量奖和江西省井冈质量奖。深入开展发明专利提质倍增三年行动。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打造更多瑞昌名牌。加强与金融机构协作,推动商标质押贷款。加大地理标志产品挖掘、培育和保护力度,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责任部门:相关业务股室)

(五)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巩固“明厨亮灶”智慧监管成果。强化监管与抽检相结合,对不合格食品及时做好处置。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固体饮料、包装饮用水等专项整治“回头看”。落实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开展小作坊三年整治提升。持续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安全食品进农村工作。(责任部门:相关业务股室、各分局)

(六)保障全市用药用械安全。加强药品、新冠病毒疫苗的安全监管,加强疫苗配送企业的运输、仓储、配送管理检查,确保疫苗质量安全有效。继续开展血液制品、放射性药品、中药饮片、医用氧、执业药师“挂证”等专项整治。持续规范“家庭过期药品绿色回收”活动,继续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和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健全完善“两品一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和监测机制,强化药物警戒监测控制和化解风险的能力。(责任部门:相关业务股室)

(七)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危化品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港口及码头起重机械等重点设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大型游乐设施载人特种设备开展重点整治,建立隐患台账闭环管理机制,全面实现二维码气瓶信息标识使用,邀请专家组,对重点监管企业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安全培训。建立瑞昌电梯维保质量“红黑榜”。(责任部门:相关业务股室)

(八)整治市场秩序突出问题。深化市场流通领域综合治理,长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行业协会违法违规收费专项清理,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开展涉企收费、转供电环节、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等专项检查。加强民生领域反映强烈、影响重大的价格和收费违规行为的重点治理,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用品以及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必需品价格监管。加大“规直打传”力度,平稳办结网络传销案。发挥广告监测平台作用,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责任部门:相关单位和业务股室)

(九)全力保护消费者权益。深化放心消费创建,以发展“投诉和解联络单位”为抓手,充分发挥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职能,高效化解消费领域矛盾纠纷,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构建12315快速反应队伍,实现市区投诉15分钟现场处置。试点推行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全面提升消费者线下购物体验,推动线上线下经济协同发展,持续打造“全城无假、全民放心”消费环境。(责任部门:相关业务股室、各分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把完成好上述九项任务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实践活动落实落地。

(二)认真贯彻落实。各单位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市场监管工作的基本着力点贯穿始终。要围绕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和“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推进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靠前督导,落细落实各项任务要求,发现并解决一批民生问题,研究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在5月1日前向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件“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明确完成时限,活动结束后及时将相关佐证材料上报,便于局办公室定期向市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任务推进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