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汛〔2021〕19号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定稿)
瑞汛〔2021〕19号
瑞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湓城、桂林街道办事处,青山、大德山林场,赛湖农场,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九江市气象部门预报,6月30日至7月1日全市将出现入汛以来最强降水,全市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个别点特大暴雨,伴强雷电、短时强降水和局部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全市平均雨量80~100毫米,局部150~200毫米,个别点250~30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60~90毫米。九江市防指已于6月30日08时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据我市气象部门预报,6月30日至7月1日我市将出现入汛以来最强降雨,全市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过程累计雨量80~100毫米,局部150~20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60~90毫米。鉴于当前强降雨形势,根据《瑞昌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市防指研究,决定自6月30日15时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落细。一是要加强预测预报。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和发展趋势,精准做好逐6小时、逐3小时降雨预报和主要站点洪水涨势预报;二是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乡镇主要领导带班制度,严禁脱岗、缺岗、漏岗,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确保在岗在位;三是要加强山塘水库河流管理。突出对中小水库(水电站)、重点山塘以及各类圩堤的巡查观测,全力做好中小河流超警戒洪水和持续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四是要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强化山洪、地质灾害点的巡查排险、监测预警,全面落实危险区人员提前转移避险措施;五是要加强城乡内涝处置。加大对城乡易涝点、低洼地带等关键部位的巡查管控,提前布设应急排涝设备,及时实行交通管制,设立警示标志,严防盲目涉水通行;六是要做好雷电大风防御工作。立即停止户外高空作业,紧急加固户外广告牌和高空临时建(构)筑物,加强人员管控,严禁进入雷电易发多发区域;七是要加强交通安全工作。对于交通工程损毁,提前规划通行路线,易损毁路段及时实行交通管控,非必要不通行;八是要加强供电安全。全面排查漏电隐患,对可能漏电区域提前树立危险警示标识,易漏电触电区域严禁行人通行;九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的管控力度,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抢险预案;十是要加强应急工作。保证应急抢险救援力量和装备处于随时待命状态,关键时刻能拉得出、顶得上、打得赢,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瑞昌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6月30日
抄送:九江市防办,瑞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瑞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