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汛〔2021〕21号关于授权启用瑞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水工程调度专用章的通知
瑞汛〔2021〕21号
瑞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授权启用瑞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水工程
调度专用章的通知
市水利局:
根据瑞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瑞昌市应急管理局、瑞昌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分工和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瑞汛办〔2021〕5号)文件职责分工,参照《江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授权启用江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水工程调度专用章的通知》(赣汛〔2021〕9号)和《九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授权启用九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水工程调度专用章的通知》(九汛〔2021〕12号),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水工程防汛抗旱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充分发挥水工程防汛抗旱减灾效益。经市防指研究同意,决定自即日起授权你局刻制并启用“瑞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水工程调度专用章”,用于市调水工程的调度工作。
请你局加强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相关水工程管理单位严格落实市防指批复下达的水工程度汛方案(运行计划),严格执行水工程调度规程,全力确保防洪安全。水工程调度命令应同时报市防指备案。
瑞昌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7月14日
抄报:九江市防指。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湓城、桂林街道办事处,青山、大德山林场,
赛湖农场,市城区防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瑞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