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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中介机构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0-11-24    来源:

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影响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若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和市纪委监委工作安排,为集中整治中介机构乱收费问题,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扎实做好我市“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对本部门主管的中介机构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和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及违法违规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等现象。通过清理整治,进一步减轻企业费用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各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收取的中介服务收费;

(二)以部门政策性文件规定(含法律法规、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等)为依据产生的中介服务收费,包括各种形式的“红顶中介”收费;

(三)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或下属单位以市场化方式存在的中介服务收费;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9月10日前)

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梳理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本部门主管的中介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收费情况,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收费事项认真分析,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及时进行整治规范。各有关单位填写《瑞昌市中介机构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和《瑞昌市中介机构乱收费专项整治整改台账》(详见附表)于9月10日前报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纸质盖章版材料交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价监股,电子版发邮箱526401477@163c0com,联系人:雷存军,联系电话:19179209332)

(二)重点检查阶段(2020年9月30前)

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严格标准的原则,由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文件要求,组成检查组开展相关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三)总结整改阶段(2020年10月20日前)

检查结束后,对违规收费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督促问题单位建立健全收费内部管理制度,适时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是推动“六稳”“六保”任务落实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把握时间节点,明确职责任务,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务求实效。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查实的违规收费问题,将责成被查单位立即整改,及时清退,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务求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