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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1-01-05    来源:

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发改财金〔2013920号)、《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1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我市交通行业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广泛使用,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根据我市交通运输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重要意义

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是改进政府行政管理方式的重要内容;是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示范带头作用的重要举措;是有效培育市场信用需求,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和提高政府行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完善信用主体信用记录、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和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迫切要求。加快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行政管理领域的应用,有利于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改善社会管理;有利于提升社会诚信意识,解决社会经济活动中诚信缺失、惩戒不力等突出问题。

二、完善社会信用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信用记录,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有关机关和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掌握的有关社会法人或个人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

信用报告,是指依法设立从事信用服务的机构或市,通过依法对社会法人或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而形成的反映社会法人或个人信用状况的记录、评估、评级等信用产品。

信用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有关社会法人或个人的基本情况信息、经营业务信息、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银行信用记录、合同履约信息、公共信用监管信息、司法信用信息、网络信用信息、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单位等需要的其他相关信息,以及含有信用等级和风险提示的综合评价。

信用服务机构要坚持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出具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原则上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在信用报告有效期内有关社会法人或个人出现重大信用危机,需重新信用评级的除外。

(五)局属各负责行政管理科室和部门要采取有效方式,对本部门、本单位在履行职责中形成或掌握的有关社会法人或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并依法向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和更新,加快推进行业内、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

(六)局属各负责行政管理科室和部门应鼓励依法设立的信用服务机构根据市场信用需求,加强对已公开的政务信用信息和非政务信用信息的整合,创新信用产品与服务,并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三、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主要任务

实施信用记录查询

1、局属各负责行政管理科室和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评先评优、资金扶持等行政管理工作中,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同时,应当查询信用网站中的信用记录。

(二)应用社会信用体系将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第三方出具的信用报告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

在下列行政管理事项中,有关部门应结合工作职责,将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对信用记录良好、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或个人,探索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应结合失信类别和程度,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1、政府采购项目。将采购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作为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时的重要审查依据之一。

2、工程建设招投标。在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中,将招投标企业的信用记录作为资格预审、评标、定价的参考依据之一。

3、专项资金补助。在审核各项资金扶持主体资格时,应把申报人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作为资金扶持参考依据之一。

4、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在落实有关扶持交通运输企业发展、节能减排、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等优惠政策时,应审查企业信用状况,优先支持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发展。

5、对企业的评优、评级和工程项目验收。在进行交通运输行业各类项目验收、荣誉称号、信誉等内容的等级评定和周期性审验时,将申请企业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作为评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6、对企业、个人的资质审核或认定。在办理企业、个人各种资质审核或认定业务时,应将其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作为衡量其管理能力和信誉水平的参考依据之一。

7、其他需要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行政管理事项。

加快信用制度建设

加快制定我市交通运输企业、个人等社会主体信用监督管理方面的配套制度,为依法奖励守信、惩戒失信提供法制保障。要不断建立和完善信用奖惩制度,加强协同配合,推动形成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跨部门、跨区域应用的联动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ﻪ和督促检查

落实主体责任。局综合管理科具体负责信用记录核查和信用报告应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局属各负责行政管理科室和部门是查询信用记录和应用信用报告的主体责任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制订实施意见,抓好工作落实。

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局属各负责行政管理科室和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把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共同做好宣传引导和组织推进工作。局综合管理科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结果报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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