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 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自查 督查和2021年度行政 执法检查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02    来源:

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办案效能,强化执法监督,根据(瑞司字20214号)《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政情况的通报》的文件精神,市局决定集中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自查、整改、督查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针对《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政情况的通报》第四专项监督组发现问题清单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自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宣传情况;

2.自查落实执法公示公示情况,执法信息公开规范情况;

3.自查执法过程全记录音像记录落实情况;

4.自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情况;

5.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情况。

(二)行政执法情况督查

1.跟踪检查案卷集中保管移交情况;

2.督查2020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情况、归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督查2020年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罚没物资处理情况;

4.督查2021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立案、结案情况。重点检查程序违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罚自由裁量等方面

5.督查2021年以来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情况。是否有法定依据、符合法定程序,是否报法制审核等;

6.督查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的使用情况、案件录入情况、公示情况;

7.督查行政处罚案件各类台账建立、管理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1采取自查、抽查和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各执法机构要对2020、2021年以来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自查,要集中一个月时间,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未结案案件务必依法定程序尽快结案、归档。

2.时间:5月25日—6月25日,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3.各执法机构对自行发文进行清理,是否存在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有合法性审查;

4.检查结果将予以通报,纳入年终考核。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重要作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是加强执法纪律教育、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执法行为规范、确保依法行政和执法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感,充分把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维护市监良好执法形象。

2.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建立领导负责制,执法人员要具体抓落实,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依法规范。通过行政执法检查,切实查找出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各单位要6月20前报送自查整改材料和典型经验材料报法规股,督查情况将予以通报。

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