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办案能手评选方案
各分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本局依法行政,及时发现和纠正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和减少因行政执法过错引起的行政争议,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我局决定2021年继续开展本年度优秀案卷和办案能手评选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办案能手的评选范围:全局系统内持有执法证,直接从事行政处罚案件查办、核审工作的执法人员。
(二)优秀案卷的评选范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评选范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5月1日办结的案件,其他案件评选范围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办结的案件。
二、评选名额
(一)办案能手评选 10名。机关各执法业务股推选1人,稽查大队推选2人,各分局推选1人作为候选人。分局办案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优秀案卷评选8件。机关各执法业务单位自查后自选案卷参评,数目不限。
三、评选条件
(一)办案能手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执法工作,工作积极,敢于依据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查办新领域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2.熟练掌握市监局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思考解决执法办案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业务素质较高,办案能力较强。
3.严格遵守执法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严格依法行政,无不廉洁行为,无不作为或乱作为问题。
4.所办案件至少有一项(办案数量、案件类型、罚没款数额、万元以上大案、审核案件、纠错案件)在全局领先或在案件核审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
5.所办案件除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外均按照《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附件2)的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执法案卷按《江西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规定》(附件3),评查评分均达到190分以上。
6.主办或核审的案件,行政相对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或审判机关维持了行政处罚决定。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被评选为“办案能手”:
(1)所办案件因违法行政导致行政复议被撤销或变更的;
(2)所办案件因违法行政导致行政赔偿的;
(3)执法中曾有过违规违纪行为的;
(4)在立销案管理、扣押(没收)物品处理、收缴罚没款等方面,有违反办案程序、财经纪律问题的。
(二)优秀案卷评选条件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文书使用规范,卷宗材料完整、规范。按照规定应当办理案件移送手续的,办理了移送手续。按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2.按《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或者《江西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规定》,案卷评分达到190分以上。
3.案件查办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产生较好的社会效应,对于树立市场监管执法权威和执法形象具有积极作用。
4.案件查办具有典型示范引导作用,对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法律、查办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查办新领域案件,解决市场监管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较好的示范、指导意义。
5.案值和罚没款额较大。局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查办的案件罚没款不得低于2万元,分局查办的案件罚没款不得低于1万元,且罚没款已实际执行到位。
四、评选办法与程序
(一)优秀案卷评选。本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采取自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由各办案机构对照行政处罚台账对办结的所有适用一般程序本年度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按照案件管辖权、执法主体资格、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罚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自由裁量权行使是否符合、文书是否规范、案卷归档管理等要求对所办理的案件进行自查。具体评查工作通过听取自查情况汇报、集中查看案卷和台帐等形式展开,在各办案机构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局法规股组织组成评查工作组进行集中交叉评查。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执法案卷参照《江西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其他案卷评查标准参照《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从5月14日开始,6月25日结束,6月30日前将评查情况和行政处罚案卷目录上报九江市局法规科。
其他案件案卷评查工作从10月10日开始,11月下旬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10月中旬-10月底)。各办案机构按照评查标准,对本办案机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整理、归卷,自查自评,并形成自查报告汇总至局法规股,同时将本办案机构的行政处罚台帐报法规股。
(2)集中评查阶段(11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各办案机构自查自评结束后,由局法规股组织开展对案卷的集中交叉检查和抽查工作。集中评查,由各办案机构指派至少一名执法人员,组成评查小组集中交叉互评。
(3)整改总结阶段(11月中下旬)。对案卷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对通报中涉及的问题,在集中评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计划方案,认真组织整改和督促纠正,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落实整改工作的情况。
(二)办案能手评选
1.评选推荐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充分发扬民主,逐级审核,保证质量。
2.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推荐上报候选办案能手,各单位根据评选标准和条件进行自评,负责对本单位候选办案能手和案件进行审查。对推荐为办案能手的候选人,需填写《办案能手推荐表》(见附件1),上报主办案件清单,内容包括案件名称、案值、罚没金额及实际到位情况,撰写主要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
3.对各单位推荐的办案能手候选人由局法规股、监察室及相关股室进行初审,优秀案卷由案件评查小组进行案卷评查打分,推荐出办案能手和优秀案卷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4.办案能手所在单位必须立案结案归档及时,办案规范,否则取消评选资格。
五、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办案能手”和“优秀案卷”,由市局发文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根据情况对“办案能手”和“优秀案卷”主办人给予300元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办案能手和优秀案卷评选工作是贯彻落实法治建设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局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加强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取得良好效果。
(二)严格把关,务求实效。各单位推荐办案能手和优秀案卷要兼顾不同案件类型。注意推荐适用新法查办的案件、查办的网络商品交易违法案件、新领域案件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以及对查办上述案件做出贡献的执法办案和核审人员。各单位在推选中,要实事求是,不搞平衡,不搞照顾,依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真正将办案能手和优秀案卷评选出来。
(三)各办案单位要及时报送办案能手推荐表、主办(审核)案件目录、事迹材料及优秀案卷推荐表(台账)、案件卷宗材料。
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