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 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分局、相关股室:
各学校、幼托机构春季开学之际,为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现就开展2022年春季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各分局、食品股要严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幼托机构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现场检查细则以及大米等粮食制品专项监督检查、反食品浪费等相关工作要求,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设施设备、环境卫生、食品原料采购及食品在库保管、人员健康、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方面,进行全方面自查,消除风险隐患,对自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对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要及时报告当地监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
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各分局、食品股要落实监管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辖区、责任区内的学校食堂、幼托机构食堂、农村义务教育营养计划改善配送食品原料的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管、全方位检查、全过程筛查,及时控制风险消除隐患。要重点检查大米等粮食制品、反食品浪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食品原料采购情况及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问题严重的要坚决停业整顿,防止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分局、食品股要严厉查处校园及周边无证经营,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病死猪肉、“瘦肉精”或无检验检疫肉及其制品,地沟油”,用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及“三无”食品的行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
四、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保障食品安全的核心在于餐饮单位的自律规范。各分局和食品股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在学校主管领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制教育,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推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要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食堂开放日”、“禁止采食野生蘑菇”等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参与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
各分局、食品股要强化应急备勤、加强应急值守,畅通应急网络,熟练掌握应急方案,一旦发生突发食物中毒事件要第一时间内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及时逐级上报。
各分局、食品股工作开展情况,请于3月1日前报食品股,市局适时进行督查。
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8日